群婚群婚制经历了血缘群婚和亚血缘群婚这两个发展阶段(血缘群婚的产生原因)

发布人: hao333 浏览: 2815 2023-07-06 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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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什么会有群婚制?氏族外婚制产生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晚期。我们可以通过古代传说中的“女儿国”来证明。和《西游记》写的《女儿国》一样,唐僧和猪八戒喝了河水就怀孕了。

《镜花缘》描述唐傲和林志扬被围困在“女儿国”推销他们的亲戚,等等。而历史上广为流传的女儿国传说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那就是中原汉族已经进入了一个高度文明的封建时代。

但是,边境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仍然处于非常落后的母系氏族时代。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女儿国的记载都是在遥远的边疆地区或者海上,所以只能是道听途说,不见真相。

当然,在中国原始社会,群婚到现代最典型的习俗是云南永宁纳西族的“纸条婚”。纳西语“阿珠”的原意是男女朋友可以互称“阿珠”,婚姻双方并不在意结婚,也不组织夫妻家庭。

按照习俗,女人到了14、15岁,要举行“穿礼服仪式”,表示已经成年,可以找个纸条,和异性同居。男A朱黄昏或晚上住在女方家,天亮就走。在母系家庭中,男人和女人都和他们的母亲住在一起。男女双方来去自由,互不干涉。

生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古代传说“圣人无父,生而有天感”,透过原始社会群婚制度的棱镜去观察,就不难理解了。圣人不是“无父”,但不可能知道亲生父亲是谁。

这与“人知有母而无父”的原始社会是完全一致的。封建社会以后,为了神化“圣人”,他们认为这是“感天而生”,在他们不知道自己有父亲的头上加了一个精神光圈。

张守节记载0755年至79000年,皇帝的母亲名叫富宝,在乡下看到北斗周围闪电时怀孕,24个月生于寿丘。颜地的母亲任友在华阳旅游时遇到了“龙头”。瑞祥的母亲,一个女枢,遇见“大熊座”,像一道彩虹,是白色的,

感觉女子枢于幽室之宫,生来吉祥。"

《史记正义》记载商人的祖先齐国的母亲在水边沐浴,吞下一只燕子的卵,怀孕生下齐国。周人热情地赞美祖先后稷的母亲邱:没有孩子的恭敬地祭祀上帝,回来时踩着上帝的脚步。

于是他怀孕了,生下了后稷。后稷出生的时候就更诡异了,像羊子宫却不裂。姜昆问吴布,吴布说上帝不愿意,不献祭怎么生孩子。于是姜昆把后稷留在胡同里,结果是“牛羊菲利普之言”。

牛羊不肯践踏,反而喂他吃。他们把他捡起来扔到树林里,他被砍柴的人捡了起来。第三次,姜昆把后稷丢在冰上冻死了。于是,一群鸟用翅膀为他御寒。姜昆大吃一惊,抱起他,把他养大,给他取名“弃”。

后被弃,成为周人始祖,尤其擅长农业耕作,被后人尊为农神后稷。

在史书记载中,关于这种圣女有很多感人至深、离奇古怪的神话传说,恰恰反映了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中国古代各个部落氏族仍然实行氏族外群婚,两性关系非常混乱,连母亲都无法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再者,当时的人们大概还没有意识到男女婚育的奥秘,所以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古代圣人只能神秘地解释为天生有天地之感。透过“圣贤无父”的古老传说,我们可以看到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群婚的缩影。

什么是群婚?什么是代际婚姻?家庭以外的婚姻?夫妻婚姻大神们帮百度搜了群婚,这是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它存在于原始时代,从血缘家庭公社时期到母系氏族社会早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整个旧石器时代。

群婚家庭是血缘家庭与对偶家庭的过渡家庭形式。 其前期为血缘群婚,即由血缘集团内部同一辈分的男女成员互相婚配。后期则发展到两分组织间的族外群婚,即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

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这两个集团或是氏族,或是胞族。 血缘群婚在世界上早已绝迹,但族外群婚的残余在亚、欧、英洲等地却广泛存在过。

而近代澳人利亚部分土著居民盛行的按性别组织分成婚级的级别婚(两个婚级者),则属于族外群婚的低级形式,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婚是属于他的高级形式。

至今世界上一些民族中流行的婚前性自由、姊妹共夫、兄弟共妻、妻姊妹婚、夫兄弟婚、—夫多妻等婚俗,都是群婚的遗迹。 美国民族学家亨利摩尔根认为,

有些民族所保留的与群婚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也是存在过群婚的证据。例如,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女子。 称白己的和姊妹的子女均为子女,她们都被子女们称为母亲;称兄弟的子女为侄,被侄儿女们称为姑。

男子称自己的和兄弟的子女均为子女,他们都被子女们称为父亲;称姊妹的子女为甥,被甥儿女们称为舅。兄弟的子女互称兄弟姊妹,姊妹的子女也如此;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则互称表兄弟姊妹。

这种亲属称谓制度与外婚制群婚相对应,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群婚实行集团外婚制,与血缘群婚的同辈之间、队兄弟姊妹通婚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群婚的进一步发展,便转变为对偶婚。

现在中国云南的摩梭人在保持一夫一妻制的同时,有“走婚”的现象,可以和其他的男子或女子保持性关系,其实就是群婚的遗留状态。至于在现代社会中维持正常的婚姻状态下,一些高收入高文化的白领,

玩的集体换妻游戏,虽不是正常状态,但反映了一夫一妻制在解决性本能问题上的困境。 族外婚 又称外婚制。指禁止一定范围内血缘亲属成员间通婚的原始社会的一种婚姻规则。产生于早期母系氏族公社时期。

原始人从血缘婚发展到族外群婚,是生产力发展与自然选择的结果。旧石器中期,为了适应人门增殖和生产生活的需要,血缘家族分成较小的集团,一般说来是分成两个半边(或你两分组织、两合组织、两个婚姻集团)。

在婚姻上实行不同集团之间的婚配。这种婚姻制度叫做族外婚。其特点是排除了同辈份的母方的兄弟姐妹问的通婚。实行族外群婚的集团可以垦从旧的血缘家族分裂而成的两分组织,也可能是相邻而居的两个血缘家族。

此种婚制是在一定的通婚集团内互用共夫或共妻。族外婚制与族内婚制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是因为,从氏族来说是实行氏族外婚,从部落来说是实行部落内婚。外婚制的起源,学界意见尚不一致,有多种说法。

[编辑本段]对偶婚制的概念偶婚制,或称对偶家庭,是指一男一女在长或短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生活的婚姻形式。它是群婚制向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制转变的过渡形态或中间环节,

产生于原始社会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交替阶段,盛行于野蛮时代,即原始社会晚期。

记得采纳啊

血缘群婚的产生原因群婚是什么意思群婚的意思1、群婚是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集团婚姻形式。此群男子与对方一群内的女子可自由同居,而不限于特定的一个女子,反之亦然。

2、群婚制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对两性关系有限制的婚姻制度。它发生在从原始群向氏族公社的过渡时期,又经历了血婚制和伙婚制阶段。

什么是“群婚”?婚是人类最初的婚姻形式。存在于原始时代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至母系氏族社会前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整个旧石器时代。群婚家庭是血缘家庭与对偶家庭的过渡家庭形式。 原始时代的—种婚姻形式,

指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由血缘婚发展而来。

历史上有过血缘群婚吗?血缘群婚通常被认为是群婚的原始形式,也是人类的第一个婚姻形式。在这种婚姻形式下,同辈男女互为夫妻,性关系只存在于同辈之间,即同胞兄弟姐妹及一切旁系兄弟姐妹之间,

禁止不同辈分间的性关系,人类的两性关系第一次有了限制。

与此对应,产生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小集团——血缘家庭。

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最初提出血缘群婚的理论,

并在《史记殷本纪》 中构筑了“乱婚——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这样一个人类婚姻和家庭进化的模式。

恩格斯在《古代社会》 (第1版)中遵循了这个模式。

然而,摩尔根的理论是否符合历史的实际,即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过这样一个禁止异辈婚配的群婚阶段,这实在还是一个未解的谜。

反对摩尔根这一理论的学者指出,摩尔根提出血缘家庭的唯一证据是夏威夷的亲属制度,而现已查明,在欧洲人到达以前,夏威夷群岛上存在的婚姻和家庭形态是对偶婚姻和对偶家庭,

并且已开始向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和家庭形态过渡。

夏威夷的亲属制度完全不能说明血缘家庭曾经存在过。

摩尔根是受了那些当时在夏威夷群岛上向他提供资料的美洲传教士的骗。这些传教士带着欧洲人固有的关于一夫一妻制婚姻和家庭关系的眼光,抱着猎奇的态度,大量描写所谓夏威夷人的“淫荡生活”,

而这些证词是远离现实的。

同时,摩尔根在创立他的婚姻和家庭进化的理论体系时,对于他已经知道的夏威夷亲属制度中与血缘家庭相矛盾的亲属称谓,也没有作任何解释,而是把它当作偶然现象简单地忽略了。这样,

就造成了摩尔根关于血缘家庭的错误构想。

而且,摩尔根死后到现在近100年来,大量出现的民族学、考古学、生物学等的资料,都没有证明从前有过一个血缘家庭的阶段。

持这一观点的还指出,恩格斯在准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第4版的过程中,在了解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以后,对以前的理论已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恩格斯此时认为,

血缘家庭作为家庭婚姻关系发展的一个阶段也可能是不存在的,限制两性关系从而取代乱婚的第一种形式也可能是外婚制的禁规。

于是,恩格斯在后来放弃了关于血缘家庭的理论。

中国的一些学者,通过对中国少数民族婚姻状况的调查研究,也认为不曾有过一个血缘群婚的阶段。因为不仅找不到纯粹血缘家庭的例证,反而了解到大量的具有血缘关系的异辈婚配的实例。

比如,在云南永宁纳西族地区,存在父与女、叔与侄女、姑与侄儿等异辈婚配的事例,而且母女共夫、舅甥共妻的情况相当普遍。

又比如,在云南福贡县傈僳族、怒族杂居的阿塔四都村,唷路相的祖父与唷阿甲的父亲是同一父亲之子,但唷路相却与唷阿甲的姐姐婚配。在相邻的鹿马登村,曲马阶与他的姑妈黑六司婚配。还有,

在碧江县二区俄科罗乡的傈僳族中,只要年岁相当,侄儿与姑妈、叔叔与侄女均可婚配。

至于其他形式的异辈婚配现象,如姐妹分嫁父子、分嫁叔侄,姑母侄女共嫁一夫,父死子娶父之小妻,子亡父讨儿媳……等等,更是流行于许多存在有转房制和多妻制的少数民族中。

针对有人把这些异辈婚配的现象当成是“血缘群婚在一定界限内承认杂交的遗迹”,这派观点认为,既然异辈婚配在永宁纳西族的对偶婚制下,在傈僳、怒等民族基本实行的一夫一妻制下,

都以必然形式和残余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而兄弟姐妹之间的性交又在杂交阶段通行着,那么指出在杂交与族外婚之间有一个血缘群婚阶段,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同样,硬要把有关杂交阶段内兄弟姐妹性交的传说和实例视为血缘群婚存在过的证据,也就没有什么理由了。

但坚持历史上存在过血缘婚和血缘家庭的还大有人在。有从肯定摩尔根的理论这个角度出发的。

他们认为摩尔根判定血缘群婚的那种夏威夷人的亲属制(叫“马来亚亲属制”),并不为夏威夷人所独有,洛特马人、马克萨斯群岛人、汤加人、塔西提人、毛利人等都有着同一类型的亲属制。

非洲和亚洲的一些民族也保留着这种亲属制。仅仅用夏威夷人的材料是传教士所杜撰这样一句话,还不能否定马来亚亲属制。为摩尔根搜集马来亚亲属制材料的,不仅是夏威夷岛的传教士,

而是在波利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和美拉尼西亚以及非洲等不同地区的若干传教士,他们所反映的亲属称谓制本质上相同。

有的学者从中国民族学材料中搜求旁证。

这主要有两点:

一、诸如永宁纳西族把母亲和舅母都称为“啊咪”,把父亲和舅父都称为“阿乌”,这显然是兄弟姐妹血缘群婚的亲属制称谓。

二、神话传说中有关兄妹婚配的故事是很普遍的。例如,彝族神话《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说到“一个父母生”的兄妹婚配;西双版纳《梅葛》 中提到兄妹同居的情况。这就是历史上有过血缘家庭的反映。

然而,不难发现,这两点似乎都不太有力,因为它们都没有涉及到血缘家庭要排斥异辈婚配这一实质性问题。

血缘家庭,包括血缘家庭的发展形式普那路亚家庭,确是摩尔根家庭婚姻关系进化模式最薄弱的地方。但历史上究竟是否有过一个血缘群婚和血缘家庭的阶段,否定或肯定都还为时尚早。

古代妻妾伺侍一夫之谜

妻妾在古代有着严格区别。 《召法龙慕钪》 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凡妻子都必须具备婚礼,明媒正娶,而纳妾就不一定拘什么形式与礼节。

妾的来源有多种,纳妾可以收房,即与侍候日常生活的丫环婢女发生性关系后,可收房纳为妾。也可以花钱去买。

《礼记内则》 记载唐代诗人柳公绰为西川从事时,买了一位歌妓做妾,当时有人劝他把歌妓送回去,他便振振有词地说:“士有一妻一妾,以主中馈洒扫。

公绰买妾,非妓也。” 《因话录》 记载明代有“扬州便马”,扬州这个地方有许多人家专门把女儿卖给人家做妾,称这种人非娼非妓,名曰“瘦马”。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买妾之风一直很盛。

买妾是纳妾的主要渠道之一。

妾也可以互相转让或馈赠,秦代时,吕不韦娶姿色美貌的邯郸姬为妾,同居怀孕后,又转赠给当时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公子异人,后来生下秦始皇。

妾不仅可以赠,而且可以用物交换,中国古代有宝刀名马美妾可赠人的说法,遇到感兴趣的东西,以爱妾去交换也属于平常事。像唐代就有爱妾换宝马的故事。 《陶庵梦忆》 记载,韦生有名马,鲍生有美妾。

一次二人饮酒作乐时,鲍生让侍妾梦兰、小倩斟酒作乐助兴。喝到酒酣耳热之际,两人到轩栏边欣赏韦生的名马。韦生说:“你如果能以侍妾相换,槛中名马任君挑选。”鲍生一见骏马喜不自胜,便命一侍妾盛装更衣,

打扮齐楚赠给韦生。这位侍妾为韦生吟诗劝酒:“白露温家砌,皓月临前轩。”

“此时去百恨,含思独无言。”又吟唱一诗与鲍生赠别:“风荷虽暂圆,此生信有短姻缘。西桥今夜三更月,还照离人注断弦。”韦生见此妾貌美才高艺绝,更是高兴,便将名马紫叱牵出赠给鲍生。

妻与妾身份地位在古代有严格区别。从礼制上讲“夫妻一体”、“齐等”而言,妻子还是与丈夫平起平坐。而妾就大不一样了。在宗法制社会里,娶妻就要拜宗庙。家祭时妻子是重要角色之一,妻死后要入宗庙祠堂,

配食香火供奉。而妾一般不能事宗庙参加祭祖,勉强允许参加也只是配角。死后也没有配食香火受祭的权利。即使有亲生子女,也只能是享受别祭,而不能享受正祭。

从聘娶方式上讲,妻只能是明媒正娶,而妾就不拘形式和礼节。即使聘娶,仪式也要简得多,一顶小轿抬回来就行了。因为妻为正式偶,明媒正娶,所以只能是一个。就像皇帝也能立一个皇后,其他只能是嫔妃。

而官吏平民只能有一位正妻,而妾则可以有几个甚至几十个。

由于妻妾名分极为严格,所以古代礼制上不允许以妾乱妻。西汉时,孔乡侯傅晏,以妾为妻,被以“乱妻妾之位”的罪名夺爵免官,流放到合浦。

古代不仅官吏可以纳妾,就是贫困到难以生存的市民也可以娶妾。 《唐诗纪事》 载:齐国有人娶了一妻一妾过日子,家贫无以为生。但是丈夫每天出去都吃饱喝足醉醺醺地回来。

其妻问他在哪里吃喝,他每次都回答是在富贵人家。他的妻与妾经常听他说与富贵人家交往,却不见一个贵人到家里来,便怀疑他。第二天丈夫又出去,妻子与小妾就出来跟踪,发现他在城内停都未停,直到东郭外一片坟地里,

向墓祭的人乞食祭品,这边吃完又向另一处去讨吃。其妻回来对妾寒心地说:“良人者(丈夫)所仰望终身也,今若此。”可是这位当丈夫的认为他的真面未被揭穿,回来时依然“骄其妻妾”。这个故事虽然像个寓言,

但是很能说明古代纳妾的普遍性。

群婚制是什么意思群婚制的解释1、群婚制,又叫集团婚姻制,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2、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孟子离娄》 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

婚姻制具体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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